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心理课堂 正文

什么是意志?

作者:时间:2007-11-06点击数:

人的心理是在实践活动中,即在人同客观现实的相互作用中发生的。因此,人在反映现实的时候,不仅产生对客观对象和现象的认识,也不仅对它们形成这样或那样的情绪体验,而且还有意识地实现着对客观世界的有目的的改造。这种最终表现为行动的,积极要求改变现实的心理过程,构成心理活动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即意志过程。

意志就是人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支配其行动以实现预定目的的心理过程。

能够自觉地确立目的,是人的行为的特征。动物也作用于环境,有些高等动物甚至仿佛有某种带目的性的行为;但是从根本上说,动物的行为不能达到自觉意识的水平。尽管它的动作可能十分精巧,它却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行为的目的和后果。因此动物的行为是盲目的,是“无意地发生的,而且对于动物本身来说是偶然的事情。”

而人类的活动则完全不同,它是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实现的;并且“人离开动物愈远,他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就愈带有经过思考的、有计划的、向着一定的和事先知道的目标前进的特征。”

人在从事活动之前,活动的结果已经作为行动的目的而观念地存在于他的头脑之中,他以这个目的来指引自己的行动,“把它当作规律来规定他的行动的式样和方法,使他的意志从属于这个目的。”

没有自觉的目的,就失去了有意识地改造世界的前提。因此,只有人类才能在自然界打上自己意志的印记。

人的目的是主观的、观念的东西。主观要见之于客观,观念要变为现实,必须付诸行动,付诸实际动作。如果说,感觉(以及认识)是外部刺激向内部意识事实的转化,那么意志就是内部意识事实向外部动作的转化。这后一个转化,即表现为意志对人的行动的支配或调节作用。一方面,这种支配或调节是根据自觉的目的进行的;另一方面,正是通过这种对行动的支配或调节,自觉的目的才能得以实现。

动物没有意志,它只能消极地顺应周围环境,成为自然的奴隶;人有了意志,就能够积极地改造外部世界,从而有可能成为现实的主人。人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主动地提出目的,同时主动地采取行动来改变环境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此意志集中地体现出人的心理活动的自觉能动性。

意志对行动的调节,有发动和制止两个方面。前者在于推动人去从事达到预定目的所必需的行动,后者在于制止不符合预定目的的行动。意志的调节作用的这两个方面在实际活动中是统一的。例如,有了利用业余时间学好外语的决心,这种决心就一方面促使人去进行外语学习活动,另一方面又抑制他的不相干的其它活动。

意志不仅调节外部动作,还可以调节人的心理状态。当学生排除外界干扰,把注意集中于完成作业时,就存在着意志对注意、思惟等认识活动的调节;当人在危急、险恶的情境下,克服内心的恐惧和慌乱,强使自己保持镇定时,就表现出意志对情绪状态的调节。

人的内脏活动是受自主神经系统支配的。历来认为,这类活动不受意识的控制。但近年关于生物反馈的研究证明,通过专门的学习和训练,人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随意地调节自己的内脏活动,如影响心跳节律、血压升降、皮肤温度和内分泌水平等。这项发现,扩展了人们关于意志调节范围的概念。

意志对行为的调节和支配并不总是轻而易举的,常会遇到各种外部的或内部的困难,因此意志行动的实现往往与困难的克服相联系。所谓困难,是实现有目的的行动的障碍;而克服困难,就意味着对行动的预定目的的坚持。所以,意志行动中所克服的困难越大,意志行动的特征就显得越充分、越鲜明。

[打印格式]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Copyright © 2019 版权所有:汉江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