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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者预约须知

来访者预约须知

(一)预约方式

本人预约: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接待室

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719-8846156

网上预约:登录心理健康服务网,预约咨询。

(二)接受预约时间

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三)预约注意事项

对于非紧急心理问题,原则上来访人员必须提前进行预约登记,来访者初访时间需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进行预约。

预约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咨询,必须提前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协调相关事宜。若要改变或取消已经预约好的咨询时间,需提前24小时通知,以便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安排其他来访者的预约。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则直接取消来访者的预约,需重新排队等待咨询安排。

预约人员必须在预约时间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来访者如果在未取消预约时间的情况下迟到20分钟以内,咨询员将不相应延长咨询时间。

来访者如果在未取消预约时间的情况下迟到20分钟以上,咨询师可以接待另一位来访者,取消本次咨询。

来访者预约时需要提供姓名、联系方式以及主要咨询问题等信息,以便于工作人员若需要更改预约时间时能及时通知来访者,避免时间的浪费。

本中心严格为来访者的信息资料保密。如有其它问题,请拨打中心办公电话:8846156或登录网上管理系统留言。

19.《来访者须知》

来访者须知

(一)来访者须知

1.心理健康中心为我校在校的师生提供免费服务。

2.中心严格保密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和咨询资料。

3.通常情况下咨询不可能一次解决问题,咨询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来访者应对咨询所需的时间有心理准备,对咨询师有信心。

4.来访者可预约咨询时间,也可指定咨询师。

5.来访者在咨询过程中应尊重中心工作人员,遵守中心规章制度。

6.来访者进入工作区域,应严格遵从中心接待人员的安排。

7.咨询过程中来访者尽量做到与咨询师积极互动、真诚相待。

8.来访者如果对咨询效果存在异议,可以提出终止咨询或更换咨询师。同时,如果来访者缺乏诚意或不负责,咨询师也可以随时终止咨询工作。

(二)来访者应该可以做到的或可以做的

1.开放。以开放的心态向咨询师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为了方便后续的跟踪咨询服务,需要把来访者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登记在案,请大家以开放的心态配合咨询师。同时,请来访者把自己内心的真正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及时与咨询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达到咨询效果。

2.负责。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咨询都由来访者本人决定,咨询师只能提出建议。相应地,随意终止给咨询带来的不良影响也由来访者本人承担。另外,来访者可以自由选择咨询师,以利于个人问题得到更有效地解决,但来访者不可频繁的更换咨询师。咨询过程中,若对咨询方向或方法存在疑问、异议,可与咨询师进行必要的讨论和修正。

3.尊重。尊重自己,也尊重咨询师。来访者必须尊重自己与咨询师所做的约定,包括咨询时间的约定、咨询师布置的“作业”等。

4.自主。不要将咨询师当成救世主,期待咨询师为你做主,给你出主意、想办法,甚至做决定。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是来访者自己,而不是咨询师。请记住,只有你自己才能真正解决自己的问题。

(三)咨询师应该做到或可以做到的

1.真诚。不论来访者有什么类型的问题,咨询师都会积极关注,无条件接纳他们的问题和感受。咨询师应该真诚地向来访者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感受,和来访者一起面对问题、讨论问题、解决问题。咨询师感到自己能力有限无法帮助来访者时,应坦诚的告诉来访者并及时转介给其他人员或相关部门。

2.耐心。来访者不必太在意自己的言语组织和逻辑表达,只需真诚的表述。不管来访者的问题是什么、来访者如何表达,咨询师都应耐心的倾听、关注。

3.平等。咨询师不会以训导者的身份自居,不会对来访者的问题进行不适当的道德谴责或情感批判。咨询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咨询师会尽力了解并理解来访者,站在来访者的立场上去感受其内心。

4.保密。保密是心理咨询的最基本工作原则。来访者是否接受过咨询以及咨询的内容都不会透漏给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外的非专业人员。但下述几种情况除外:(1)来访者出现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的倾向。有必要时,会通知来访者所在院系老师、父母及其他相关人员,以采取必要的措施。(2)来访者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如必要,咨询老师应将信息资料呈交有关机构。

5.避免双重关系。咨询师不得接受学生的礼物,且不在咨询之外与学生进行交往或咨询性质的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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